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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月的一個週末,在超級市場附近的一個紅綠燈口, 左邊全無來車,熟練自然的轉動方向盤,右轉繼續開到大賣場準備採買一周所需的蔬果, 沒想到竟然在兩個星期後,收到將近五百美元的違規罰單!細細一讀才發現該十字路口架設了 24小時的錄影設備,罰單通知書上還附網站地址,輸入罰單號碼就可以看到自己的 “犯案全紀錄”!一個左右都沒有來車的路口,紅燈右轉被罰美金500元,頓時覺得加州警局才是開地下錢莊的黑道。

雖然罰單上說如果不服可以上訴,但網站的影像上顯示我沒在紅燈路口先停五秒再開是事實,心想,我即使上訴也沒希望,所以就到法院乖乖缴錢,錢不但要缴,還得花一天的時間上交通安全課,以免汽車保費上漲。

數日後,和友人共進午餐,閒聊中提到地方政府大概是財源困難,居然在許多路口裝了攝影機,這叫「自動斂財法」,她的朋友也因同樣的情況收到罰單,不同的是他堅持上訴;上法院的那天法庭居然擠滿了同病相憐的人,法官珊珊來遲,沒等滿腹委屈的芸芸眾生開口,法官一臉正氣的當下告諭 :「你們的違規都有錄影為證,所以上什麼訴呢?上訴會贏的機率根本是零。」
當下,全體「罪犯」你看我我看你。正當大家垂頭喪氣又不知所措時,法官以堅定的口吻繼續 : 「但是------如果你當庭認罪,今天的罰單一律減為 70 元。」 ,可想而知,全場 “我認罪”、 “我認罪” 的聲音此起彼落。 原來交通罰單還可以跟百貨公司清倉大拍賣一樣來個跳樓價,而且折扣之深,令我這乖乖繳罰款的人 真是“咬牙切齒” ,想馬上衝到法院要回我的支票,然後到法庭跟法官大喊:「我要認罪,我要認罪」!

這個罰款事件讓我想起了數年前在莫斯科自助旅行時,一位留學生阿文的親身經歷。

話說阿文千里迢迢從台灣到莫斯科留學,到校辦理完註冊手續後,領到了一張地鐵的月票,方便往返宿舍和教室之間。第一天快快樂樂的搭地鐵到校上課,才剛踏出地鐵站口,一位警察要他拿證件出來接受檢查,阿文從口袋裡把護照拿給警察, 警察先生瞄了一眼後,不由分說的就把他抓到一個全無窗戶的警車上,車裡已經坐著一堆老外,他問警察抓他的原因,警察相應不理,不久這一車的人就這樣無緣無故的被直接丟進了監牢裡。
阿文心想:「我又沒犯錯」,老神在在的坐在地上 
「我就跟你混,看你要把我這善良老百姓關到什麼時候。」
時間滴答滴答的過,牢房外完全看不到警察的影子,阿文說他開始有點害怕了,但仍耐住性子繼續等待。

又過了兩個鐘頭外面一樣死疾。

四個鐘頭後,阿文決定掏出身上僅有的一百元美金等待機會。他決定跟警察說他要上廁所,終於一位警察出現了,唸俄文系的阿文請警察過來,然後悄悄的把折好美金塞給了警察。

十分鐘後,阿文獲釋了!雖然還是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關起來…

走出監獄後完全不知道東南西北,約走15分鐘的路後才碰到路人,問得最近的地鐵站要怎麼走,阿文說他已身無分文,除了搭地鐵,他別無選擇。車子和他的心思都還在晃動,莫斯科大學站到了,阿文的情緒還沒回神過來,可是必須打起精神趕到教室,畢竟這是開學的第一天。

腳步沉重的走出地鐵站,又看到一位警察朝他靠近…阿文再次被抓上警車…
車子右前座上的警察朝後一望,這一望兩人同時笑了,原來他就是早上把阿文抓起來的警察!阿文當然是當場「無罪獲釋」,因為他今天已經孝敬過警察老大了。

這是一個真實的故事,據說這是因為俄國的警察待遇很低,拿外國人來「貼補家用」,因此變成了家常便飯。 想到這裡,我那五百元的紅燈右轉,似乎頓時間變得非常渺小,阿文的無奈,到俄國旅行者一定要戒慎戒慎啊!

好一個紅燈右轉!好一個地鐵驚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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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巴克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